一、室内消火栓安置要求
1. 除无可染物的设备层外,设置室内消火栓的修建物,其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
单元式、塔式住宅修建中的消火栓宜设置在楼梯间的首层和各层楼层休息平台上,当设2根消防竖管确有困难时,可设1根消防竖管,但有必要选用双口双阀型消防栓。干式消火栓竖管应在首层靠出口部位设置便于消防车供水的快速接口和止回阀。
2. 消防电梯间前室内应设置消火栓。
3. 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在位置显着且易于操作的部位。栓口离地上或操作基面高度宜为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栓口与消火栓箱内边际的间隔不该影响消防水带的连接。
4. 冷库内的消火栓应设置在常温穿堂或楼梯间内。
5.室内消火栓的距离应由计算确认。关于高层民用修建、高层厂房(库房)、高架库房和甲类、乙类厂房,室内消火栓的距离不该大于30m;关于其他单层和多层修建及修建高度不超越24m的裙房,室内消火栓的距离不该大于50m。
6.同一修建物内应选用一致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每条水带的长度不该大于25m。
7.室内消火栓的安置应确保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支水枪的充分水柱同时抵达任何部位。修建高度不大于24m且体积不大于5000?的多层库房,可选用1支水枪充分水柱抵达室内任何部位。
水枪的充分水柱应经计算确认,甲、乙类厂房、层数超越6层的公共修建和层数超越4层的厂房(库房),不该小于10m;高层修建、高架库房和体积大于25000?的商铺、体育馆、影剧院、会堂、展览修建、车站、码头、机场修建等,不该小于13m;其他修建,不宜小于7m。
8.高层修建和高位消防水箱静压不能满足最晦气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其他修建,应在每个室内消火栓处设置直接发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有维护设备。
9.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大于0.5MPa时,应设置减压设备;静水压力大于1.0MPa时,应选用分区给水体系。
10.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的修建,如为平屋定时,宜在平房顶上设置实验和查看用的消火栓,采暖区域可设在顶层出口处或水箱间内。
二、消火栓装置要求
1.室内消火栓口距地上装置高度为1.1m。栓口出口方向宜向下或与墙面垂直以便于操作,并且水头损失较小,房顶应设查看用消火栓。
2.修建物设有消防电梯时,则在其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
3.同一修建内应用同一规格的消火栓、水带和水枪。消火栓口出水压力超越5.0×103Pa时,应设减压孔板或减压阀减压。为确保灭火用水,临时高压消火栓给水体系的每个消火栓处应设置直接发动水泵的按钮。
4.消防水喉用于熄灭在普通消火栓运用前的初期火灾,只要求有一股水射流能抵达室内地上任何部位,装置高度应便于取用。